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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投名状投资3个多亿,其中主演李连杰的片酬就高达1亿,还创下了当时的华语片演员片酬记录,而投名状的另外三个主演相比之下就差很多,他们的片酬分别是,刘德华1600万,金城武1200万,而女主徐静蕾只有200万。说句不好听的,三个人的片酬,加起来还不到李连杰的三分之一,而李连杰的超高片酬在当时的演艺圈,也是引起了相当大的舆论,关于李连杰的一亿片酬,导演陈可辛影后也作出了回应,他说给李连杰这么高的片酬,绝对值得,有两个原因。
第一:正是有李连杰的加盟,所以后来才能拿到投资方的两千万美金,用来拍摄剧中庞大壮观的战争场面。
第二:一直拍摄爱情电影的导演陈可辛是第一次执导古装电影,本着真实的电影拍摄理念,一度在那个武侠时代难以实现,陈可辛坦言无论在投资还是创作过程中,都曾承受着很大的压力,直到主演李连杰的出现。李连杰懂动作,又明白演员,还熟悉导演,结果他就做了一个沟通的桥梁,作为导演与现场演员的中间传达者,所以电影的成功跟李连杰有着密切联系。而且还有一点,事实上,当时的李连杰在好莱坞的身价是1500万美元,根据当时的外汇比例。折合网民币大概是一亿两千万,按李连杰的回应,可以说一亿,还是看导演陈可辛的面子 给的友情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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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投名状》是陈可辛执导的首部古装大片,拍摄过程可以说是十分艰难,艰难到什么程度,电影开拍第一天,拍一线天劫军粮的那场戏,原计划本是7天拍完,到实际拍摄时竟然用了20天,中途陈可辛一度觉得“完蛋了”,第一场戏就拖成这样,后面就更别想了。沮丧时甚至自我否定到想主动请退,让投资方换导演。
其实女主的人选,陈可辛最先考虑的是由舒淇饰演,他认为女主角,需要一个第一眼看上去不太起眼、又不时尚的人,舒淇虽然戏拍的好,但因为太过时尚所以被否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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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可辛影后公开谈到:“李连杰好像除了十三姨之外,没有拍过其他给人印象深刻的爱情戏,为此特地安排了感情戏份,剧中打的比较多、比较狠的其实是金城武,找了一个那么美的男孩,用来拍摄打斗,狠到你不会相信。比对之下,李连杰反而是电影中文戏最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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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影其实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删减了结尾的镜头,在大陆公映版结局中,金城武刺杀李连杰后电影戛然而止,但其实最早陈可辛设计的电影完整版结尾为,金城武刺杀成功后,被官府逮捕,并处以凌迟之刑,由于鲜血淋漓的场景太过血腥,而在所有公映版本中尽数删去,另外港版结局出现了以下字幕,两江总督庞青云于1870年10月26日遇刺身亡,此刻姜午阳两个月后被凌迟处死,而这段字幕,在大陆版本中也未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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